第一,虽然近年来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其有效供给仍然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床位数与老年人口的比值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家庭养老服务还存在供给不足,比重偏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公营机构的服务半径较小,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较低,难以辐射城市街道和社区,难以满足社区老人的寄养、日托需求。
但是,城市土地价格高,社区用房稀少,限制了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空间。对需要护理的老年人而言,居家养老服务很难提供专业的护理、康复和护理服务,老年人也很难就近、方便地享受到专业的护理服务。
第三,机构养老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有的地方养老院一张床难求,但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养老院床位是空的。公立医院床位闲置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高档床价格相对较高,入住条件严格,一般收入水平的老人难以入内;其次,部分床位价格较低的养老服务机构,由于居住配套条件较差,除社会供养老人和少数有困难老人入住外,一般老人又不愿意入住。与此同时,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不足问题也十分突出。